关于开展许昌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以及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三层三级责任制进行。

(一)三层责任制

1.主体层次是以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等为数据主体责任部门,负责向二级学院或相关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对采集的各项数据和信息进行严格校验和逐一审核把关,并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2.基础层次是以各二级学院为数据质量责任部门,按要求分别向主体责任部门提交有关教职工、专业、课程、学生学习成效等各项信息数据,采集数据和信息要真实准确、科学全面。

3.最后层次是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作为牵头主体责任部门,负责对数据库系统初始化、系统工作模式建立,各部门采集过程中的答疑,同时负责对主体层次提交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收集、校验、统筹及复审等工作。

(二)三级责任制

1.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

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以及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采集和填报的质量。

2.相关部门副处级干部为数据采集具体负责人

为了建立数据采集的长效机制,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要求相关部门(含二级学院)要指定一名熟悉本部门工作、责任心强的副处级干部,作为数据采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具体指导开展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校验及审核,承担本部门数据采集和填报的具体责任。

3.相关部门选定数据采集工作人员

根据采集数据的内容,相关部门(含二级学院)精选熟悉相关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为数据采集人员,在职能部门和本单位具体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认真细致、准确全面、科学高效的分散采集、校验和填报工作,并承担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具体责任。

以上三层次之间,每个层次内部都要逐层进行校验、审核,并与往年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三层三级中的每个部门及个人严格执行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以确保数据信息的按时采集上报和科学准确。

二、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第一阶段:学习部署(9月20日-9月27日)

1.质评中心负责召开相关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会议和填报培训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各部门认真学习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理解数据指标内涵。

2.质评中心初始化状态数据库。为相应的职能部门建立用户账号密码,分配填报任务,开通填报和审核权限。

(二)第二阶段:数据采集与录入(9月28日-10月20日)

1.相关部门根据当年《许昌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的具体分工,按照《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的指标内涵要求登录许昌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http://jxjbzt.xcu.edu.cn/login.jsp进行采集数据。

2.相关责任部门将采集无误的数据在规定时间内由数据录入人员进行在线填报。

3.部门负责人对填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复核。

4.数据提交后,在数据采集与录入期内若对提交过的数据进行修改,则需填写《许昌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修改记录表》(见附件3),报质评中心审批后进行数据退回修改,并重新审核提交。

(三)第三阶段:数据复审与上报(10月21日-11月10日)

1.质评中心对全校各部门提交的各项数据逐项进行复审、验收并上报学校。

2.对复审不合格的数据,发回重新采集和填报,直至通过最终审核。

3.数据经学校批准后,最终报送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审核数据和指定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人员,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2.各相关部门将负责人和数据采集及录入人员名单于9月26日前发送质评中心邮箱备案(见附件4),各单位数据填报具体负责人和数据填报人员加入“数据库填报”QQ工作群:473782942,部门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随后会通过QQ发送负责人。

3.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责任部门完成数据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及文档的规范性由责任部门负责,未经责任部门领导审核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

4.数据填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指标内涵解释”进行数据采集,遇到问题,可参照《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2024年数据采集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5),同时保持与质评中心的沟通,理解后再行采集,避免差错。

5.各责任部门于10月20日前在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并发送所负责填报数据表格和《许昌学院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6)的PDF版(签字盖章)至质评中心邮箱,所发送数据必须与数据库中最终提交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

6.此次数据采集是我校审核评估周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采集,全面审核及复核,确保数据信息的质量和及时上报。



附件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3:许昌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修改记录表

附件4:许昌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人员信息表

附件5:2024年数据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6:许昌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件7:2024年数据模版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2968569

质评中心邮箱:zhilike213@163.com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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